陈立群律师1984年大学毕业后即参军,先后担任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政治教员、法学讲师,中央军委法制局法制员。1995年转业到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负责辽宁省分行全辖法律事务。主要负责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各类业务合同的修订和审查、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1996年9月辞职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先后在辽宁衡平律师事务所、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专职律师。2002年2月参与筹建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建筑房地产部门负责人。陈立群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致力于公司企业法律实务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在公司上市、企业改制和产权界定、公司破产、公司资产重组、风险投资、股票期权方案设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承办了多宗相关的非诉业务,并组织和协调了本所承办的多宗上市公司业务。担任十几家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券法律服务资格、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国有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等法律业务资格。
陈立群律师擅长金融法律服务,代理过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交通银行大连分行、农业银行大连分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獐子岛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公司的各类诉讼案件,多次为中国银行系统进行信贷和国际结算的法律业务培训。现担任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法律顾问团队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法律顾问团队负责人。在建筑房地产法律业务方面,陈立群律师服务过的法律顾问单位包括大连市建筑行业协会、辽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双D高科有限公司、大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海川建设集团、大连九洲建设集团、大连永嘉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民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大连顺兴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金世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龙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远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多家建设集团和房地产公司。对于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土地整理收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拆迁安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物业租赁经营合同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经验丰富。海事海商业务方面,陈立群律师代理过船舶海损事故、船员人身损害赔偿、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海上保险合同纠纷、造船合同纠纷、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船舶代理合同纠纷、港口责任事故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数十件。在企业破产重组法律服务领域方面,曾担任大连STX建设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共同的破产管理人(该破产案件系大连市有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
现任:大连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中共大连市律师行业纪委副书记;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辽宁省国企改制法律服务团成员;大连市涉企合规第三方监督组成员;大连市航运企业律师服务团成员;辽宁省专业律师库(刑事、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
曾任:辽宁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监事会副监事长。
1992年获中央军委办公厅嘉奖;
2004年度全国建设工程优秀法律顾问;
2005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2009年获大连市律师协会优秀会员;
2016年被评为2014-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
2020年被评为2018-19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
2018年1月被授予大连市律师协会三十周年特别贡献奖;
2021年4月获2018-2020年度辽宁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198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班,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班。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公司并购、重组、破产;
民商事仲裁与诉讼。
中文
参与编写的著作:《企业改制并购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律师仲裁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律师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撰写的论文:《大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三省一区律师论坛论集,论坛一等奖);《监事会工作的困惑与思考》(入选第五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集);在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大背景下监事会工作的发展与创新(入选第六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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