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洋 许俊
引言
文化产业可以被理解为向消费者提供精神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其特点是依靠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的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大体包括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等9大门类。当前文化产业正以一股蓬勃的态势迅猛发展,与此同时,文化产业发展所涉及的新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律师在文化产业大发展进程中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目前律师界中一些有识之士已经开始投身于该领域的开拓中。
一、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繁荣
20世纪80年代,自发性的文化产业是随着流通领域突破国有经营管理体制开始兴起的。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行业的书刊发行销售环节,以及文化娱乐业率先进行了产业化经营。1992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把“文化卫生事业”作为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此后,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为主要标志,深化改革和促进产业结构提升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特点,文化产业就是在这个大的背景下进入发展轨道的。
然而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则源于现代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对传统艺术方式的巨大冲击。当代飞速发展的电子、通讯、信息技术给当代文化产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文化市场产生了急剧变化,新的艺术传播媒介如电视、卫星电视及网络文化迅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数字化生存的新方式,人们在解决基本温饱需求后,更多地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满足,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下,文化产业以其前所未有的态势日渐壮大,由此伴随而来的问题也日渐增多,它需要律师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企业、创意主体、政府管理机关、立法机构等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处理事务的方案,这就是当前形势下律师行业所要挑起的重担。广大律师既可以为文化产业、公民等提供市场化法律服务,满足他们具体、个性化的法律需求,也可以积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协助有关机构改进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准,为文化产业发展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形势下,律师所起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所涉及到的领域也是丰富多彩的,各位律师可以充分发挥自己所长,以各自擅长的方式,在不同文化产业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
二、文化产业大发展中律师的作用
在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形势下,律师的服务领域将涉及到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方面,为相关经营性文化企业等提供各层次、全方位、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由于文化产业范畴涵盖较广,为了可以清晰梳理律师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本文笔者将试着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阐述律师在文化产业大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
(一)律师在文化产业大发展中的立法作用
以世界上重视保护文化产业的典型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经验为镜,我国对文化产业的法律保护显得较为薄弱,所以,加强各层面的立法工作,是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核心要素之一。为此,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可见法治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核心理念,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一个法治环境的前提首先就是完善文化产业立法。
对于律师来说,我们的职业已不仅仅是为当事人服务,而应从大局着眼,积极为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立法工作建言献策,积极投身于立法工作中,由于律师队伍一直站立在法律的潮头,提出的建议自然最为中肯,律师能以其智慧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可谓功在千秋。律师在文化立法中的作用可以一方面促成国家的上位法在本地落实,另一方面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出台刺激、鼓励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必要时,有关律师事务所、律协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可以为地方立法机关代拟法案。
另外,各地律师还应该从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出发,努力培养全国意识,不断从个性中抽取共性,为一些全国性的文化产业立法活动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律师提供地方立法建议和咨询意见时,应切实保护文化多样性,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要利用各地区丰富的民族风情、文化民俗等资源开发旅游产品、演艺服务、文化衍生产品等,地方立法应该大力鼓励开发;与此同时,地方立法要强调开发必须服务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不能让文化商品的开发损害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发展,对部分不适宜进行产业开发的文化资源,应当通过地方立法与市场隔离,作为公益文化事业加以特殊保护。
各地律师可以积极协助本地区承担文化产业监管职能的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工商、税务、海关等党政机关,全面梳理各自目前仍在执行的各种文化产业监管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废止某些文件,确保本地区文化产业大发展服务环境达到最优。
(二)律师在文化产业大发展中的执法作用
律师在参与推动完善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立法工作后,下一步就该考虑如何保障相关立法文件可以有效实施执行的问题了,众所周知,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那么律师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执法作用如何体现呢?下面笔者将从文化产业的发展及特点出发来阐述律师的服务价值。
1.律师参与加强文化法律宣传与研究工作,让文化产业中的各个主体了解该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做好普法工作。
各地律师协会以及下属的专业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可以经常性组织律师根据各自的专长、爱好等开展有价值的法律研究与宣传、教育、咨询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普及文化产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全面提升公民在这个领域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进一步明晰文化产业领域的有关法律规范,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积极投身文化产业的建设,为当地文化产业的繁荣富强贡献自己的力量。
各位律师也应当积极担负起法律宣传员的责任,促进文化法律知识普及,使广大群众都能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营造全社会重视文化、尊重文化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律师也可以积极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政府管理机关开设法律讲座、法律课堂,通过律师讲授法律课程等途径,帮助相关执法人员提高对文化产业监管法律的认识,提升执法水准,自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服务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能力。
2.为保障文化产业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健康有序的发展,律师在熟练掌握文化立法的前提下,为了协助国家执法机关贯彻落实文化立法实现,律师首当其冲要做好文化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为文化企业提供专项的法律服务,使文化产业中的各个主体都能依法经营,各项经管理活动都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立法去执行,为国家执法机关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首先,各地律师要积极围绕当地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中确立的重点行业,为重点文化企业提供设立、合并、重组等方面的专项法律服务,使投资者在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范畴内合理投资,取得正当的利润,使文化创意和文化人才有施展的空间,推动文化产业进一步壮大。与一般行业相比,文化产业的风险性特征更加突出。文化产业需要在充满风险、变化莫测的市场中应对各种风险,律师作为风险控制师的角色,要认真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帮助投资者认清和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此外,国家对于文化产业投资领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明确了鼓励、许可、限制和禁止非公有资本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2009年,文化部发布了《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进一步明晰了国家对非国有投资主体进入文化产业的鼓励类产业、限制类产业名单。结合文化产业的特征以及文化产业投融资的特点,律师在为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时应积极发挥能动性,创新服务模式,参与创意过程,服务人才战略,规范项目运作,维护创意成果,拓展融资渠道和企业发展空间。律师应当围绕这些规范及特点开展相关的尽职调查,确认民营资本限制进入和完全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避免投资者遭遇无谓的风险。
另外,各地律师要协助文化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一个依靠知识和创意赢得发展机会的产业形态,资本规模、员工人数等要素对于文化企业发展的作用明显降低,而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对于文化企业成长、发展则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律师制可以帮助文化企业制定内部的股权持有、激励等度,通过有关内部管理规章,体现创新型人才的价值,充分发挥创新型人才的作用和潜能,促进文化企业加速度发展。同时,律师应积极帮助文化企业与创新型人才签订合理的劳动合同,尤其要避免企业员工离职后泄露文化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给文化企业造成致命损害。
3.律师可以根据各地文化产业的特点,帮助有特色的文化企业打造自己的文化品牌并申报商标注册,从而实现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实施。
文化产业产品的本质是“智力创造成果”,其载体可能是影视产品、设计文件、解决方案,甚至可以广泛的表现在服装、饮食、电子产品等几乎所有商品的某些元素之上。例如,美国苹果公司的著名电子产品iphone就具有显著文化创意特征。所以说文化产业的产品是智力成果,然而知识产权成果的保护范围、保护力度,以及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所以,律师在为文化产业提供服务时, 作为文化品牌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将这些品牌申报为注册商标。包括一般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进而通过认定成为驰名商标,延伸其价值链,使之直接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并通过扩大使用领域,提高人们对该文化品牌的认知度。
获得认证后,这些文化企业可以充分发挥驰名商标的价值,自主开发衍生商品,律师也可以协助企业转让商标使用权,在其他行业内开发衍生产品,进一步提升驰名商标的美誉度。已经在其他领域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进一步注入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使之充分具备文化品牌的特征,在当地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律师可以在协助有关部门、团体开展论证、确立标准的基础上,帮助这些机构将上述地理标志及时注册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然后免费提供给本地符合标准的有关企业使用,一方面提高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强化对这些文化品牌的宣传。
(三)律师在文化产业大发展中的司法作用
文化产业作为中国新兴的一支产业力量,它具有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的特征,但是作为文化产业基础的智力成果,如文学作品、动漫、软件、歌曲等都是一种无形财富,其成果一经公开后,人们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刻录复制,并且有些文化产业如名胜古迹、文物等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价值之大不可估量,这些特征使得文化产业成为很容易受到侵权伤害的产业,国家正通过立法去保护这个产业,司法机关也在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案件的审理工作,作为律师不仅要做好文化产业日常经营、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顾问工作,还要时刻警戒不法分子对文化产业的侵害,并随时准备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发展文化产业者的合法权益,强有力反击不法者对文化产业者的侵害,坚决捍卫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从文化产业的特点中可见,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密切,在文化产业中涉及的诉讼纠纷80%属于侵权案件,律师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司法作用,主要是扮演者着文化产业维权者的角色,我们可以建立一支专业的文化产业维权律师团,专门处理文化产业中的侵权诉讼纠纷。
2008年10月22日,起点中文网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签约20余部茅盾文学奖入围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和17位畅销书作家新作的网络首发权。不过,令笔者更感兴趣的却是发布会透露出来的另一条信息,该网站将成立中国最大的文学维权律师团,以打击猖獗的网络侵权行为,保护签约作家的权益。侵权行为一直是文化产业所面临的一大困扰,过去十余年里,盗链和盗贴等侵权行为,令很多原创文学网站叫苦不迭。美国六大电影公司集体起诉迅雷、国际七大唱片公司起诉百度、中凯起诉网吧等维权大事件,更使人认识到保护网络版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网络盗版通常有两种方式,“盗链”和“盗贴”。“盗链”是指不法服务商通过技术手段,在自己的网站上向网民提供正规服务商的内容,骗取网民的浏览和点击,盗链会大量消耗被盗链网站的带宽,而利益却归了不法服务商。“盗贴”是指未经著作权所有人或版权拥有者同意,私自在其他网络载体复制转贴文学网站热点读物的收费VIP内容。盗链和盗贴,有的是小型商业网站的行为,有的是网民个人行为,由于手段隐蔽且侵权行为频繁,发起维权行动耗时耗力,许多原创文学网站对此非常头痛却无能为力。作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成立文学维权律师团,可以视为国内文学网站终于对网络侵权行为挥起了重拳。保护文学作品的网络权益,对未来的数字出版和网络阅读至关重要。但愿文学维权律师团的出现,能给网络版权的维护带来新的气象,让网络版权意识深入人心。
律师在文化产业的司法作用还体现在其作为社会监督的一员,通过一种特殊民间力量去监督司法公正,目前,国家正通过立法去保护这个产业,司法机关也在不断完善文化产业案件的审理工作,作为律师不仅要帮助当事人保护自身的文化产业利益,积极参与到文化产业案件的诉讼中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起到监督司法审判的作用,正如古语所言“兼听则明”所示,律师正好站在文化产业维权者的立场,要求司法机关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监督文化产业的司法保护,为权利而斗争,是律师实行文化产业司法作用的最好体现。
三、结束语
总体来说,我国文化产业正呈现着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它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作为律师团队,我们肩负着时代的使命,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任务,新的问题,当然它也同时给律师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领域,它像一把双刃剑悬于我们的上方,这既是责任也是机遇,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律师的保驾护航,律师的服务也将全面涵盖到立法、执法、司法各个方面,这也是当前形势下律师行业所迫切需要提升的业务领域,笔者相信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律师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将充当越来越重要,越来越丰富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