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应企业之邀就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一次简单介绍,在此愿将所得的少许经验、粗浅知识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与各位律师同仁分享,并藉此共同提升为所需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控服务的能力,请多多批评指正,不吝赐教。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经济组织主要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中集体企业在城镇为城镇集体企业以及依附于国有企业的大集体、小集体;在农村主要是村集体企业(表现为大队、小队)、镇集体企业表现为镇办企业、合作社。农村市场主要是五天一小市、十天一大市的集市贸易,在城市主要街道农贸市场、百货商店等形式。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组织多样化,且蓬勃发展,以所有制形式划分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其中国有企业中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以是否由境外投资者或资金投入划分,有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与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两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责任公司和一人独资公司;股份公司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其他组织形式有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业、法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主要是通过引进投资、技术、人才和管理为主实现发展。
现在,继中国成为全球的第二大经济体之后,国家提出并实施了“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意味着中国及中国企业已经具备了资金、技术、管理、产品输出的能力,企业走出去或引进来,同样,需要更应重视经营风险。
市场经济即是法制经济,改革开放之初,企业无风险意识,到现在高度重视企业风险管理,国有企业率先重视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率先制定和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1011)、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及其《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1997年5月3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4年5月11日,国家国资委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定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2017年1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5号),重点从“管投向、管程序、管风险、管回报”四个方面努力构建权责对等、运行规范、信息对称、风险控制有力的投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中央企业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强化中央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控,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和管理提供了指导性规范意见,进一步突出了现阶段国家对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的重视,同时,也为非国有企业风险管理起到警示、启示和借鉴、推动的效果。
提到风险管理、法律风险防控问题,不能不追索和介绍一下风险管理的起源和发展。
一、关于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起源与引入
风险管理最早起源于美国。早在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大公司因无视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的保护而引发重大损失,由此促使公司高层决策者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技术至上的长期信仰受到挑战,当人们利用新的技术来开发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时,也面临着技术是否会破坏生态平衡的问题。逐渐地对企业的人员、财产和自然资源进行适当保护便形成了一门新的管理学科。迫于当时社会、法律、经济和技术的压力,风险管理运动在美国迅速开展起来。在20世纪70年代,风险管理已从美国传到加拿大和欧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之我国的改革开放,风险管理开始引人我国,并日益受到重视,国家相应颁布了一些法律法规。时至今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法律制度的日臻完善,风险管理已经被公认为管理领域内的一项特殊职能。现在,世界经济进入工业4.0时代,智能化和互联网预示着社会生活和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和变化,风险管理系统为企业识别和衡量所面临的可能损失风险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风险管理学科由原来初期集中在企业简单的安全风险领域,如企业火灾、化学物品泄漏、爆炸、辐射等特殊危险领域,逐渐延伸和扩展到社会、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社会、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对风险管理的目的和意识不断增强。
法律产生从一开始就具有防止风险的目的、作用和功能。期初,为了防止人们之间对财产的无序争夺、掠夺,人们早期制定的法律主要用于"定纷止争";工业革命以后,经济活动日益活跃、频繁,范围快速扩展,私人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人们在面对日益增加的风险时需要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以获取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力,"公司"应运而生。公司以有限责任形式限制了个人风险和公司的经营风险,从而鼓励了投资者可以更大规模地利用资本资源从事生产、销售活动。当代社会,法律日益复杂,对于企业而言,朴素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已经无法满足企业日益增加的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需求。由于法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广泛性,导致普通的或单纯的风险管理和评估研究都无法深入研究这个庞大而系统的课题,而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包括我们律师在内长期专注于自身个体化的生存努力与发展探索以及个案的法律风险研究处理和解决过程中,对于整体法律风险的管理缺乏系统的整体研究,尚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研究法律风险管理的稳定群体或理论体系。
到目前为止,我国立法上尚无一部法律法规使用“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至2004年6月1日国资委颁布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这一部门规章中才第一次出现“企业法律风险”一词。2012年2月1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中才第一次定义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以,中国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和防控,应主要依赖于与对企业设立、经营管理相关的各个部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综合运用。
(二)关于企业风险的概念与类型
企业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的一种情形。
(三)企业法律风险概念及其特点
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及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理论界和司法界的相关探讨和实践及我们个人的理解,认为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和含义为:
1、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或负面影响。
2、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1)关联性。
在企业风险体系中,企业法律风险其企业风险的一种,不是孤立的,往往与其他风险并存、交叉和重叠,并可能互相转化或发生连锁反应。法律风险与其他各种风险的联系最为密切,关联度最高。如企业发生财务风险、销售风险,往往也包含或者意味着法律风险;有关企业重大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会有很多客户或同行关注;劳动仲裁案件标的额虽然很小,但是它关系到员工的稳定性,处理不及时、不妥当会酿成群体事件;企业经营的国有资产处置不当,会涉及国有资产是否流失的责任问题等。
(2)广泛性。
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各方面、各环节、各个过程,法律始终发挥不可或缺的调整、规范、引导作用,包括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包括消费者)的外部关系和企业与其内部各部门、员工的内部关系,都要通过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常见的有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诉讼风险、 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投资合作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专利侵权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
(3)专业性。
企业发生或涉及的各种纠纷(不论是技术、财务、公关、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等)往往最终归结为或体现为法律纠纷,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涉及交易标的的专业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相关的技术研发与生产人员、专业技术标准或指标,非专业人员无法掌握、了解或理解、明白。二是解决纠纷法律知识与技能专业性,法律纠纷往往不会是单一的法律关系,一个纠纷或案件往往有多重法律相互交集,错综复杂,没有系统的、综合的法律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往往很难理清、理顺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因此预防和解决企业法律问题最好是由企业的法务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顾问律师相互配合或者由专业型的律师来共同实施和完成。
(4)强制性
任何法律风险发生都会导致或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发生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或其法定代表、直接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企业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三类:①民事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担保责任、赔礼道歉、消除妨害、停止侵害等等;②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③刑事责任,包括单位承担罚金、主管领导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等。而法律后果的承担均具有法律强制性,没有选择性。
(5)或然性
企业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是必然会发生。如果企业管理、预防不到位或发生过错、不可抗力情形均会导致法律风险的发生,是否会发生、何时发生、以何种方式发生、风险后果如何、是否可控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即或然性。如:房地产交易,如果不明白房地产有关土地法律、法规或房地产开发、建设与销售的规定,房地产交付与验收等专业性规范,购买房地产就会极大的增加交易风险;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担保标的、被担保人履约能力与偿债能力、资产负债率、诚信记录等情况不了解,公司未建立和履行对外担保相关制度以及合同审查、管理机制,风险发生的几率就会增加,如果不注意选择提供何种担保方式,处于情谊或关系、权利干涉或影响等情形,加之被担保人失去偿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有可能导致公司被骗或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如果被担保人诚信履约或具有履约能力,这种担保风险就不会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风险的发生存在或然性或不确定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原则
为了有效管理企业的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依法规范进行,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
1.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的原则。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的在于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在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充分考虑法律风险与企业战略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影响等因素,确保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2.审慎管理的原则。由于法律风险的特殊性、多发性,对于法律风险应坚持审慎管理的原则。要在尊重法律、保持诚信前提下,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风险管理的策略和方法不应违反法律的强制性和义务性规定。
3.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企业战略管理、流程管理、绩效管理、信息管理等密切相关。法律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活动只有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4.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原则。法律风险发生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其识别、分析、评价和应对都不可能脱离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法律风险管理必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过程,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5.纳入企业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所有决策都应综合考虑风险,以便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法律风险作为企业的重要风险范畴,应纳入企业决策过程,作为企业决策应考虑的重要因素。
6.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原则。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应与其他风险的管理整合,以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率和效果。
7.全员参与、全过程开展的原则。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因此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所有部门、员工的参与并承担相关责任,其中特别包括企业专职的法律管理部门(或法务人员)。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只有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才能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8.持续改进的原则。法律风险管理是适应企业内、外部法律环境变化的动态过程,其各步骤、各环节、各层级、各方面之间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体系。随着企业内、外部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应该持续不断地对各种变化保持敏感并及时做出恰当反应。 这就需要法律风险管理持续跟踪、持续改进,与时俱进,适时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企业内外形势。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
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组成部分,贯穿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2.2.1 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2.2.2法律风险评估、2.2.3法律风险应对、2.2.4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2.2.5法律风险管理的沟通和记录、2.2.6法律风险管理的持续改进。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简图如下:
1.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应用适当的方法对企业内、外部环境中与法律风险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归纳的一系列过程。明确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后续法律风险管理活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基础。它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过程,企业需要保持法律风险环境信息的持续更新。 主要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1)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是指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种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本行业的业务模式及特点;
——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以及自然环境等;
——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人文、人权情况及其变化;
——与本企业相关的监管体制、机构、政策以及执行情况;
——与本企业相关的市场竞争情况;
——本企业在产业价值链中的定位及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
——企业主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及其对法律、合同、道德操守等的遵从情况;
——与企业法律风险及管理相关的其他信息。
不同国家、地区间内外环境存在普遍性差异。对于跨国、跨区域经营的企业,在进行外部法律风险环境调查时,应特别关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可能存在的环境差异及其对投资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
案例介绍:近几年中国企业境外收购出现的成功与失败案例——万达集团2014年以2.65亿欧元(约28.17亿港元、22亿元人民币)从西班牙国家银行手中收购马德里地标性建筑“西班牙大厦”,提出的对大厦进行拆除重建的计划,拟改建为商业中心和豪华酒店,激起当地民众的强烈反对,政府换届后左翼政客上台采取了与当地民众一致的处置意见,同时马德里地方历史遗产委员会提出折中方案又未获得万达认可,致使万达集团大厦改造计划遭遇失败。2016年11月5日,万达集团不得不以2.72亿欧元(约合23.34亿港元、2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将马德里项目出售给西班牙企业BarakaGlobalInvest,S.L.U。
马德里人和新政府为什么会反对改建项目呢?西班牙大厦1948年开建、1953年落成,是一个时代的记忆、一批建筑师的记忆、也是马德里乃至西班牙人民共同的记忆,现在,它已经不仅仅是一座建筑,更是西班牙文化、历史的一个象征、标记和符号。这座大楼成了城市历史的标志和西班牙民众情感的归所和象征。
本次交易虽然以 2.65 亿欧元购入、以 2.72 亿欧元售出,用欧元计算并不亏损,且略有盈利,但如以人民币为单位计算,由于汇率变化亏损了约 2 亿元,再加上这 3 年间的商务交涉费用,带来的经济损失已远不止2亿元人民币。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任何项目要克服 " 水土不服 "的毛病,就必须对当地的商业规范、政治制度、政党关系、政商关系、劳资关系、环保政策、城乡规制、建筑标准、文物政策、宗教信仰、人文传统、民情民意和风俗习惯等等进行深入、广泛、周密的调查研究。
境外投资与并购有一个“七七定律”,70%的并购没有实现期望的商业价值,而其中70%失败于并购后的文化整合。国家或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往往成为了中资企业“出海”过程中的“暗礁”之一。中国投资者要避免境外投资风险,除了了解目标企业及其国家或地区政治、法律、市场、人文等情形外,跨境投资最重要的一点是选择合作伙伴,其次才是选择合适项目,选择合作伙伴则需把握两点,即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选择当地的合作伙伴,便于了解和把握当地的人文脉搏,因为文化冲突可能会摧毁投资者(股东)的价值,如果中资能认同外国人才,承诺他们会被重用或不会被取代,洽谈、运营成功的机会会更大和概率会更高。所以,企业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应当及时、全面收集外部环境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对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投资收购交易的成功非常必要和重要。
(2)内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
内部法律环境信息是与企业法律风险及其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法律风险和法律风险管理的历史及现状。主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的战略目标;
——企业盈利模式和业务模式;
——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流程/活动、部门职能的职权、分工信息;
——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使命、愿景、价值理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职责、相关制度和资源配置情况;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及法律风险管理现状;
——内部利益相关者的法律遵从情况和激励约束方式;
——本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管理情况;
——本企业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或法律风险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情况;
——与法律风险及其管理相关的其他信息。
企业应根据本行业和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的特点,具体分析明确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信息的收集范围、内容和分析方式,为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提供充分的信息保障,并根据企业法律风险状况及其变化和企业的管理需要进行适时的补充调整。
2.法律风险评估
法律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环节。
(1)法律风险识别
法律风险的识别首先是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重要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然后对查找出的法律风险进行描述、分类,对其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潜在的后果等进行分析归纳,最终生成企业的法律风险清单。
法律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全面、系统和准确地发现、描述企业法律风险的状况,为下一步的法律风险分析明确对象和范围。
在法律风险识别环节,企业需要做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构建法律风险识别框架、进行法律风险识别、形成法律风险清单。
首先,要构建法律风险识别框架
为保证法律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企业应构建符合自身经营管理需求的法律风险识别框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根据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活动识别,即通过对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活动(如生产活动、市场营销、物资采购、对外投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的梳理,发现每一项经营管理活动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二是、根据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识别,即根据企业各业务管理职能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范围和工作职责的梳理,发现各机构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三是、根据利益相关者识别,即通过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政府、合作伙伴等)的梳理,发现与每一利益相关者相关的法律风险。
四是、根据法律风险来源识别,即通过对法律环境、违规、违约、侵权、怠于行使权利、行为不当等梳理,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
五是、根据法律风险发生后承担的责任进行梳理,即通过对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的梳理,发现不同责任下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
六是、根据不同的法律领域进行识别,即通过对不同的法律领域(如合同、知识产权、招投标、劳动用工、税务、诉讼仲裁等)的梳理,发现不同领域内存在的法律风险。
七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识别,即通过对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梳理,发现不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八是、根据以往发生的案例进行识别,即通过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案例的梳理,发现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不同需要,选择以上不同的角度或组合,构建适合自己的法律风险识别框架。
其次,进行法律风险识别
根据构建的法律风险识别框架,可采用问卷调查、访谈调研、头脑风暴法、检查表法等方法进行法律风险识别,并确定风险分类和命名规则,对每个法律风险设置相应的编号或名称。
最后,形成法律风险清单
在法律风险事件及法律风险名称确定后,应将这些事件统一列表,并在列表中补充每一风险事件适用的法律法规、风险动因、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案例、法律分析意见及其涉及的部门、经营管理流程等信息,最终形成企业的法律风险清单。
(2)法律风险分析
法律风险分析是指对识别出的法律风险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考虑法律风险源或导致法律风险事件的具体原因、法律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影响后果和可能性的因素,为法律风险的评价和应对提供支持。法律风险分析一般分两个方面进行,即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和风险影响程度分析:
第一个方面:法律风险可能性分析
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进行分析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外部监管执行力度,包括企业外部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等;
——内控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包括企业内部用以控制相关法律风险的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及执行力度等;
——相关人员法律素质,包括企业内部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法律风险控制技巧的了解、掌握程度等;
——利益相关者的综合状况,包括利益相关者的综合资质、履约能力、过往记录、法律风险偏好的表达等;
——所涉及工作的频次,指与法律风险相关的工作在一定周期内发生的次数。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律风险来说,影响其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会有所不同。各种因素对可能性影响程度的权重也是不同的,并且各因素之间的权重比会因法律风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第二个方面:法律风险影响程度分析
对法律风险影响程度进行分析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
——后果的类型,包括财产类的损失和非财产类的损失等;
——后果的严重程度,包括财产损失金额的大小、非财产损失的影响范围、利益相关者的反应等。
此外,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伴生性和相互转化性,企业要对法律风险与其它风险之间的关联性进行分析,明确各风险事件之间的影响路径和传递关系,明确法律风险与其它风险之间的组合效应,从而在风险应对策略上对法律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
2.2.2.3法律风险评价
法律风险评价是指将法律风险分析的结果与企业的法律风险准则相比较或在各种风险的分析结果之间进行相互比较,确定法律风险等级,并据此做出法律风险应对的决策。
在法律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成本和收益、资源的投入安排等因素,对法律风险进行不同维度的排序,包括法律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影响程度的大小以及风险水平的高低,并在此基础上对法律风险进行分级。
在法律风险排序和分级的基础上,企业可以根据其管理需要,进一步确定需要重点关注和优先应对的法律风险。
3.法律风险应对
法律风险应对是指企业针对法律风险或法律风险事件采取相应措施,将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法律风险应对包括2.2.3.1选择法律风险应对策略、2.2.3.2评估法律风险应对现状、2.2.3.3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应对计划/方案,三个环节。
(1)选择法律风险应对策略
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包括规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接受风险和其他策略等。选择法律风险应对策略应该至少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企业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等;
——企业对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价值观、资源、偏好和承受度等;
——法律风险应对策略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收益;
——选择几种应对策略,将其单独或组合使用;
——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和价值观、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和承受度以及对某些法律风险应对策略的偏好。
(2)评估法律风险应对现状
如果企业对某些法律风险选取了规避、控制或转移的应对策略,则应该对这些法律风险的应对现状予以进一步的评估,以了解目前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合适、恰当或实施效率、效果及存在哪些不足和缺陷,为制定法律风险应对计划提供支撑和依据。评估法律风险应对现状至少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资源配置,即企业内部的相关机构设置能否满足法律风险应对需要、用于法律风险应对的人员配备是否充足以及用于法律风险控制的经费是否充足等;
——职责权限,即是否明确与风险应对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过程监控,即是否要求对持续性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控制/证据资料保留/信息沟通、告警;
——奖惩机制,即对相关工作、管理人员在法律风险应对工作中的表现、成绩是否设立了奖惩机制等;
——执行者能力要求,即企业对与法律风险应对相关的内部执行者(公司内部领导、员工)是否有明确的资质、能力要求(业务资质、业务技能、法律素质等);
——部门内法律审查,即是否要求业务部门内部对一般性的法律问题进行审查(一般性法律问题指从事某项业务必须掌握的基础性、常识性的法律问题,各部门人员可以通过培训掌握相关内容);
——专业法律审查,即是否要求法律部门或专业律师对专业性法律问题进行审查或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风险意识,即工作、管理人员对风险的存在、风险将会造成的后果,以及如何开展风险应对等方面是否有必要的认识和理解;
——外部法律风险环境,即有关法律环境是否完善、稳定,社会守法状况,执法力度和司法方式等。
(3)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应对计划/方案
应对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资源配置类,指设立或调整与法律风险应对相关的机构、人员,补充经费或风险准备金等;
——制度、流程类,指制定或完善与法律风险应对相关的制度、流程;
——标准、指引类,指针对特定法律风险,编撰指引、标准类文件,供业务人员使用;
——技术手段类,指利用技术手段规避、控制或转移某些法律风险;
——信息类,指针对某些法律风险事件发布告警或预警信息;
——活动类,指开展某些专项活动,规避、控制或转移某些法律风险;
——培训类,指对某些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法律风险培训,提高其法律风险意识和法律风险管理技能。
企业在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确定之后,应该制定应对措施的实施计划。
企业法律风险应对是一个循序、递进的动态过程,需要根据企业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变化对制定的措施进行适时的评估和调整,以确保措施的适时有效性、针对性。企业在制定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后应评估其剩余风险(剩余风险是指预期采取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后的法律风险)是否可以承受。如果不可承受,应调整或制定新的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并评估新的措施的效果,直到剩余风险可以承受。执行法律风险应对措施会引起组织风险情况的改变,需要跟踪、监督有关风险应对的效果和组织的环境信息,并对变化的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重新制订法律风险应对措施。
4.监督和检查
企业应实时跟踪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变化,及时监督和检查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运行状况,以确保法律风险应对计划的有效执行,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持续改进。法律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环节使得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形成可持续运转的闭环,是法律风险管理能够持续改进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监督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的发展变化,如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变化、司法、执法及社会守法环境的变化、企业自身战略的调整改变等;
——监测法律风险事件,分析趋势及其变化并从中吸取教训;
——对照法律风险应对计划检查工作进度与计划的偏差,保证风险应对措施的设计和执行有效;
——报告关于法律风险变化、风险应对计划的进度和风险管理方针的遵循情况;
——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绩效评估。
另外,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和资源状况,选择建立重大法律风险预警制度,即根据对内外部法律风险环境变化的监控结果,及时发布法律风险预警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明确应急处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处理流程、沟通机制、应急措施和资源的配置保障,确保企业对突发法律风险事件的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法律风险事件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5.沟通和记录
(1)沟通
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过程的每个阶段都应当与内部、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以保证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人员和利益相关者能够充分了解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正确理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决策的依据,并根据相关信息做出恰当决定,有效执行管理活动。
由于企业各层级人员及相关利益相关者的价值观、诉求、假设、认知和关注点不同,造成其法律风险偏好和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期望不同,这些对法律风险管理的决策和执行有重要影响。因此,企业在法律风险决策过程和法律风险管理执行中应当与内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并保存相关记录。为保障这种沟通能够顺利进行,企业应保证法律风险管理的责任部门能够与企业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能够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记录或档案材料,并且与监管机构、立法及司法机关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
(2)记录
在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记录是实施和改进整个法律风险管理过程的必要工作。沟通和记录应贯穿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企业通过记录和沟通,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因对措施。
6.持续风险监控机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一个相互关联、循环往复的闭环,从企业法律风险环境信息的确认到法律风险的评估、应对、监督和检查、沟通和记录的整个过程,都会反映出法律风险应对策略的执行效率、效果和新情况,及根据新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制定新的应对方案,确保风险防控机制的时效性、针对性,确保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的效率和效果。
(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
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的组织实施需要一个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的方针、目标、组织职能、资源配置、信息沟通传递机制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1.法律风险管理目标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方针之一,我们认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应有四个层面的含义:
第一层面: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的实现。
第二层面:培养企业及所有成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及其有效运作,增强企业应对各种法律风险的综合能力。
第三层面: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安全、保值增值,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保证企业持续、规范经营。
第四层面:避免或减少企业承担法律责任。通常包括以下三类责任:
(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比较普遍的法律责任,违约、侵权、赔偿等不当行为均可能引致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企业内部管理主要以自治方式,但仍需接受法定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一些不当的企业行为可能会引致行政责任,较之于民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的后果可能不单是经济上的损失,有时会出现资格限制、人身限制等法律后果。
(3)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之重莫过于刑事责任。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忽视对待可能发生或存在的刑事责任。
法律责任的规避构成了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实践证明,三类责任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主要赖于企业的事前预防和日常管理。应急处置一般适用于个案。
2.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
企业可以根据现有的组织结构和风险管理职能设置原则,明确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和内容。可从以下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
——建立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机构、聘用企业外部法律顾问机构并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或团队,明确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组成,如外部法律顾问、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法律部门/法律岗位等的构成关系;
——内外部法律风险管理资源的分工和合作方式;
——明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和维护人员的职责;
——明确执行法律风险应对措施、维护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和报告相关风险信息人员的职责;
——明确全体员工在其本职工作中有关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
——建立批准、授权制度;
——建立考核方法、奖惩制度。
3.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
企业应当根据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建立企业各职能部门、机构、车间及工段完善适当的配套制度和行为规范,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程序,同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将法律风险纳入到流程控制中,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切实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确保法律风险管理在企业内部的统一理解和执行。具体要考虑:
——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制定,要考虑企业现有的制度管理体系与风险管理的制度,确保一致性,提高效率;
——形成对制度规范的定期更新和修订,确保其时效性;
——应当具体分析可纳入流程管理的法律风险,其相关管理措施与其他风险控制点的嵌套关系。
4.法律风险管理的资源配置
企业需根据法律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可行的方法,为法律风险管理分配适当的资源。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可具体要考虑法律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的技术、经验和能力要求,法律风险管理过程每一阶段所需要的人力、资金及其他资源,法律风险管理目标、成本和收益的关系,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收益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条件和管理需求,可引入信息和知识管理系统,提高信息沟通和管理的效率。
5.法律风险管理的沟通和报告机制
为确保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构的有效运作和各项配套措施的有效实施,一是企业要建立内部沟通和报告机制,以保证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及其调整得到适当的沟通,在企业内部充分报告法律风险应对计划实施的效果和效率,在适当的层次和时间提供法律风险管理的相关信息,建立与内部利益相关者协商的程序。二是企业需建立与外部利益相关者沟通的机制,以保证企业的对外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有效的信息沟通,在外部利益相关者中建立对组织的信心,在发生突发事件、危机和紧急状况时与利益相关者沟通,为企业提供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报告和反馈。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和报告机制,要考虑与其他风险信息报送的衔接、融合、综合,以保证相关部门信息的互动沟通,有助于对风险信息的组合分析,提高管理效率。
6.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当注重法律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培养与建设,从而促进法律风险管理的贯彻实施,保障法律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具体可考虑:
——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责任的理念,需在不同层次上履行防范法律风险的职责;
——法律风险管理专业机构应当制定系统化的法律风险管理培训计划,包括一般的普法宣传和专项的法律知识培训,从而提高全体员工知法、守法和用法水平;
——加强法律风险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的法律实务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提升对企业业务管理的深入理解和支撑服务能力,主动积极地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支持;
——采用多种途径加强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方法和流程的培训,以便于企业各层形成共识;
——企业应当加强对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
——重视企业领导层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的态度和管理理念以及管理承诺。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类型
现列举几种常见的企业法律风险类型,以供参考并希望起到注意和警示作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设立与变更法律风险
1.企业一般分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一般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有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企业设立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现在除金融、证券、保险类企业设立规定最低注册资本即实收资本制外,其他大部分类型的企业设立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实缴资本的企业,出资人或投资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协议及拟设立企业章程的规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否则,一方面会构成违法而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会构成违约,被合作、合作伙伴或拟设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第三方面会被债权人追究补偿或赔偿责任;第四方面,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企业及公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分为登记事项和备案事项。企业依法设立后,发生登记或备案事项变更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资/合作/合伙协议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有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依法需要经过审批的事项,需要履行申请批准手续并出的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取得事前许可的经营事项发生变更,需要事先申请并取得经营许可证书;依法需要事后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申请并取得经营许可并及时备案。没有及时履行审批或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或因此造成投资者/股东、目标公司财产损失,违背相关企业及其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面临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就行政责任而言,轻则警告或少量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重则责令停产停业及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严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会被行政拘留,同时,也可能失去到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管职务机会和条件。
(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面试、录用、使用、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及解除或终止等过程,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约束,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是劳动合同的重点,也是劳动纠纷多发事项。企业聘任新员工或引进人才,除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外,聘任曾在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应注意核查其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是否完全解除或终止情况,以避免双重用工问题而被追究连带赔偿责任;员工离职或解聘(特别是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应注意聘任时在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和限制同业竞争协议,防止关键人员离职后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与同业竞争问题。
通常情况下,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或者违背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除面临劳动仲裁、诉讼纠纷风险外,还面临严格的劳动监察及其行政处罚、员工或技术人才流失及由此引发的同业竞争、市场份额减少等法律风险。因此,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建立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培训或聘任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使人力资源法律、法规、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是避免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的一个必要措施和途径。
(三)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风险。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方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合同风险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及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
(四)侵权责任风险
企业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比较普遍的如企业的产品致人损伤而产生的侵权,企业提供的服务对他人或者其他主体造成的侵权。对于有些企业,更会产生特定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侵权行为,如化工、电网等高度危险行业、运输行业高速行驶、商业服务行业、医疗行业等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人身损害纠纷。
(五)知识产权风险
一是申请权——职务研发与非职务研发,合作研发成果归属;
二是所有权/专用权/专利权保护——企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企业雇员不当行为导致知识产权风险。
在投资、侵权情形发生时,著作权权属确认与登记;
知识产权有效期及其及时续展问题;
企业本身及投资合作伙伴拟投资知识产权权属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审查、确认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相关保密协议签署与履行跟踪问题;
网络域名法律法律风险与防范问题;
商标注册与展期保护问题;
技术转让、合作、投资洽谈过程中及其权属移交法律风险;
接待外来参访过程中商业秘密保护与防泄漏问题等等。
(六)股东权益风险
国有企业存在投资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求;公司制企业存在法人治理健全问题。
国有资产处置:
国有股权转让:确定、批准处置方案—审计—评估—评估核准或备案—处置批准—通过产权交易所转让/非公开协议转让;
国有企业增资:增资启动方案—审计—评估—评估核准或备案—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签订增资协议—政府或国资委批准—工商登记等程序。
根据国有资产在企业中的控股、参股状况参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管理层程度及其拥有的权限,从而保障国有股东投资权益的实现或损失。
公司成立后各种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类型的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等。
(七)并购重组风险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企业并购涉及公司法、劳动法、房地产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涉及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且操作程序复杂,涉及的部门法律、法规较多,潜在的法律风险发生的几率较高,通常需要专业的企业并购律师全程辅导完成。
(八)融资担保风险
企业对外担保是指企业向其以外的第三人(金融机构、企业、自然人等)承诺一旦债务人不能按约偿还到期债务时将代为履行偿还义务。企业为获取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所做的融资担保作为,除为自身经营和发展输入“血液”的同时,也带来了融资担保风险。所以,对外担保是一种隐性负债或或有外债,担保关系不仅仅要依靠财产关系、法律关系得以体现和确认,更主要是建立在信用关系的基础上,因此,除为自身债务而设定担保外,原则上不宜为他人债务做担保。是担保就会产生风险。目前,企业对外担保常见的风险主要有:担保行为违法,存在被国家机关处罚而导致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的风险;未对被担保人进行充分的资信、能力调查或调查不实、不严,或提供人情担保,致使在未达到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标准的情况下而轻易提供担保所带来的风险;对担保行为未进行有效评估或未按评估程序评估,可能会因诉讼、仲裁而承担代偿责任风险;未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或越权审批,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过失而导致的潜在担保风险;未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因此承担担保责任后而导致无法获得索赔或弥补损失的风险;担保监督执行不当、不利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损失;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后,没有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未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减少或避免担保损失。
在众多担保风险中,未依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履行担保审批程序,是担保决策的核心风险。大部分国家的公司法律都对公司担保行为做了一定限制,如我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稿)》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企业应充分重视担保决策这个担保风险之源的把控,同时,相关主管部门、责任人分工负责、循序跟进,确保对外担保各责任环节充分发挥控制管理作用。
(九)税收征管风险
由于企业基础管理不健全或忽视内部管理,加之外部监管不力,一些企业不遵守国家财务财税制度,玩数字游戏或者“躲猫猫”,擅自搞内外有别的几套账,以逃税漏税为目的。有的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虚报少报品种和数量,在关税上进行作弊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严重存在税收征管的法律风险。
国企税务问题相对民营企业较少,成熟的民营企业税务问题相对于初创的民营企业要少。
(十)高管涉罪风险
近年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高级管理人员违法犯罪成为企业健康发展中的一颗毒瘤。近两年就有商业贿赂、证券高管犯罪、银行高管犯罪成为国家重点治理的内容,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诸如侵吞国有资产违法犯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重大责任事故违法犯罪等“常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屡见不鲜。此类犯罪又容易形成窝案、串案,严重的会使企业一蹶不振,危害极大。
(十一)法人治理风险
国有企业是公司制企业,应当依据《公司法》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机制,通常称为“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负责下的经营管理层。通过《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规则制度,明确规定公司“三会一层”的职权、议事规则,并从法律规定、公司实际需要和确定运行机制。公司重大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将构成决策效力、经营效率风险。
决策的前期调研在许多企业中往往欠缺,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缺乏广泛、深入、专业的了解和理解,想当然、拍脑门决策,造成股东会、董事会走形式,发生决策不当的风险。
(十二)涉外法律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外公司纷纷涌进中国市场,中国资本投资境外,与中外企业在经营战略、市场占领以及技术革新方面既有合作,也有摩擦乃至冲突。很多跨国企业法律机制相对完善,解决纠纷的策略成熟;对外投资,对境外投资地环境没有全面准确调查了解,一旦发生纠纷,我国企业往往应对无措或比较被动。近年中外企业间诸如投资纠纷以及专利、商标转让等纠纷呈白热化趋势,有些纠纷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和法律范围,境外国家和企业还常常挥舞反倾销大棒排挤、维护国家安全等借口,打击中资企业投资,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和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极大增加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和成本。另外,国内企业在走出国门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过程中,对国外法律、政策、人文的不熟悉,对市场化诉讼策略的不了解,往往轻者造成水土不服,企业无法站稳脚跟,重者使企业的合法经济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
前述万达集团收购与出售西班牙大厦即是一例。
(十三)实际控制人风险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然可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国企的实际控制人一般是政府、国资委或其出资企业。企业本身的重大事项往往习惯于执行上级指示,对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地位和交易对方等情形往往不是很清楚,在执行上级下达的政府项目往往没有多大影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化不是很高。如果从事市场化交易,国企坚持上级股东指示进行交易的原则,由于实际控制人不直接从事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其对市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存在温差,企业不执行有违实际控制人的意志,执行控制人的指示可能不符合市场环境、机遇、交易规则和企业利益。国有企业也存在实际控制人(上级)不当的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种类并不局限于上述列举的几种类型,不同的企业、行业、部门及投资者、管理者均会在不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或发生不同的法律问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所不断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执行,事件、时时履行充分注意与勤勉义务,就会降低或减少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确保企业持续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行稳走远。
综上所述,一是企业法律风险处置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会遇到诸多风险,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社会风险、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应正确评估法律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完整,既坚持原则,又具有灵活性;既不能放大,也不能缩小。如过高地估计了法律风险的影响,规定所有合同没有法律顾问的签字不能签订会使企业错失良好的商业机会;有些企业低估甚至忽视了法律风险,合同无人把关、把关不严,诉讼无人出庭应诉或应付起诉、应诉等,都是极为不妥当的行为,由此给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造成了损失或失去了盈利机会。二是企业判断法律风险的标准不宜单一化,即不能单纯地以是否会发生诉讼、仲裁纠纷作为判断企业的某一行为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的标准或标志,不是可能形成诉讼的合同或协议才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合同,看似法律风险极小、条款严密的合同也有可能因债务人恶意不履行债务或我方疏忽大意而走上诉讼之路,也有可能因债务人的破产、“跑路”,使企业的债权得不到实现。司法实践和企业经营证明,企业必须重视企业法律风险,坚持法律风险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措施,确保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及持续盈利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有效执行,不断地发现、识别、整理、分析并发现法律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监控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的优化和平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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