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丰台区常务副区长刘宇作为丰台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来到了市高院,出庭应诉一起信息公开上诉案。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北京高院出庭应诉的首起案件。
一审查明,去年11月,李某向丰台区政府申请公开“关于批准收回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同日,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就该申请分别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丰台分局和王佐镇人民政府致函了解情况。两机关分别复函称,该村的腾退属村民自治,未向丰台区政府备案。今年1月,丰台区政府向李某作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李某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对于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丰台区政府的答复符合法律规定。后李某提出上诉。庭审结束后,刘宇表示,丰台区政府将继续加快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与完善。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