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终审分别判处李某等4名被告人八个月至二年零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6月2日,林女士因在淘宝网购买商品退货后支付宝内的余额不能使用,在网上搜索到李某等人发布的虚假淘宝客服电话,用手机拨打该电话询问退款事宜。
李某等人接听电话后谎称是淘宝客服人员,告诉林女士办理退款手续需要到自助取款机进行操作。林女士信以为真,就按照李某等人的要求来到自助取款机前。李某等人随后以输入代码为由,诱骗林女士分两次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汇入39962.43元。得手后,李某找到王某,让王某将骗到的款项从银行取出来,并答应分给王某10%作为报酬,王某同意并于当日取出2万元后拿走2000元报酬。
此外,李某等人还在网上发布虚假的财付通客服电话实施诈骗。2013年8月26日,被害人陈某因自己的建设银行卡无故支出9.1元,在网上搜索到李某等人发布的虚假财付通客服电话,用手机拨打该电话询问。李某等人接听电话后以同样的手法诱骗陈某往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2万余元。2013年10月2日,被害人钱某因在网上找兼职工作被骗后,想通过财付通客服将被骗的钱追回来,在网上搜索到李某等人发布的虚假财付通客服电话,用手机拨打询问,后被李某等人骗取8754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4名被告人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家属积极退赔赃款给被害人,其中2人在犯罪时未满18周岁,法院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