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整改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按照省委安排部署,省纪委监察厅近日下发通知,2014年12月底前,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2014年11月20日《四川日报》)
应该说,生活中有许多常识必须掌握,红灯不能闯,红包不能收,就是其中之一。对于红灯不能闯的原由,妇孺皆知不用细说,而对于红包不能收的理由,更加充足。
红包本来不是一个坏东西,是人们礼尚往来、传递感情的一种重要方式,但它一旦和权力、和权钱交易联系起来,红包就彻底变质变味了。纵观近年来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他们的起始,多是从一条烟、两瓶酒、一个红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处开始,逐步丧失党性原则,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所以,红包之祸猛于虎,收“红包”就是收“炸弹”,这是许多落马贪官面对铁窗残月进行反思而得出的结果。
然而,大千世界,物欲横流,诱惑太多——正如陈毅元帅所言:“岂不爱权位,权位高高耸山岳。岂不爱粉黛,爱河饮尽犹饥渴。岂不爱推戴,颂歌盈耳神仙乐。”这正是许多落马贪官管不住自己,导致乱伸手的主要原因和“伸手必被捉”教训所在。事实早已表明,红包包藏祸心。送红包之人往往都怀抱着各种不良动机,如:有的想获取领导干部“权力庇护”,以一只鸡换回一头牛;有的希冀博得领导的“权力好感”,以便日后官运亨通;还有的想得到领导的“权力照应”,获取资金项目、土地使用权,等等。正所谓“一杯酒,一条烟,一红包,软你心,软你口,软你手;一念差,一步偏,一事歪,毁你德,毁你业,毁你家”。许多官员就是这样毁在红包上、栽在红包上、倒在红包上,教训极其深刻。
正因如此,省纪委监察厅的通知要求,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要把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4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要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通报典型案例,使领导干部都接受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在笔者看来,四川专项整治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意在提醒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清红包的表象之美、本质之毒。要知道,红包并不“小”,也不“红”,它的实质就是毁灭政治生命、毁灭家庭幸福的大“炸弹”。如果我们某些领导干部仍沉醉于红包之中,不能自拔,或者说仍守着这颗“炸弹”不能自醒,昏昏然,欺人也自欺。那么,在“专项整治”面前,无疑是给自己套上绞首架,后果是不言自明的。
如此说来,四川专项整治红包,为领导干部排出“炸弹”隐患,既是巩固和提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成果的具体措施,也是久久为功整治“四风”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很有“复制”和应用价值。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