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而皇之打着“中国收藏联盟”的旗帜广招会员,却并无授权,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终被“会员”刘先生识破真面目。在遭遇藏品两次流拍之后,刘先生随后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回2万元的会员费。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
交2万元成为会员
今年60岁的刘先生是瓷器的爱好收藏者。2013年5月,刘先生从网上了解到“上海德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寿公司)可以帮助其拍卖藏品。随后,刘先生专门到德寿公司处与其技术总监张某面谈。
“藏品上拍前要收取每件人民币1万元的基础拍卖费,成交后收取10%的成交费,如加入他们公司的中国收藏联盟会员,就可享受终身拍前免费服务,其中初级会员一次性上交2万元会员费,每次可上拍两件藏品。”张某介绍。
听上去颇为心动,刘先生随后支付了2万元会员费,德寿公司也向刘先生核发了会员证。同时,德寿公司还与刘先生签订了《展览服务合同书》及《协议补充附件》。
两次拍卖全部流拍
2013年8月,刘先生提交了两件藏品参加上海拍卖会,结果全部流拍。之后,刘先生又委托德寿公司将两件藏品参加香港的拍卖会,刘先生为此还另外支付了24000的服务费,结果也是流拍。
两连败之后,刘先生开始对德寿公司的资质产生怀疑。经过调查,刘先生发现,中国收藏联盟是在香港注册的,德寿公司是成员之一,但是中国收藏联盟属于企业的联盟,并不接受个人会员。
为此,就德寿公司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一事,刘先生与德寿公司发生争执,刘先生一气之下将德寿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德寿公司退回非法收取的2万元会员费。
法院判决全部退回
法庭上,原告刘先生表示,《展览服务合同书》及《协议补充附件》中双方约定:被告为原告物品提供展销、推销及协助委托办理拍卖等服务,但仅对参加上海之外的其他指定地点的拍卖才收取相关委托服务费用;被告没有资格发展中国收藏联盟会员,在大陆发展会员更加是非法的。
被告德寿公司辩称,被告开具给原告的收据是服务费,被告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故不同意退还2万元;被告没有发展原告作为会员,原告提供的会员证不是被告发出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首先,根据双方的约定,原告参加的本次拍卖在上海,被告无权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其次,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确认被告向原告收取的2万元是被告以吸收原告为中国收藏联盟会员而为,而被告在庭审中否认其与中国收藏联盟有关,同时也无确凿证据表明中国收藏联盟的客观存在及其授权。
综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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