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制造新型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被告人廖忠伟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三名被告人赖伟才、邱荣斌、钟宪华则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十三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5、6月,被告人廖忠伟以开涂料厂为由邀集其亲戚即被告人赖伟才、丘荣斌、钟宪华到会昌县帮忙做事;选择在会昌县筠门岭小照村佛坑小组一偏僻山坳建设工棚。7月初,廖忠伟等人将生产原料及设备从厦门运至工棚。7月10日,廖忠伟带两名师傅到工棚,两名师傅负责生产,廖忠伟等人协助做事,装好设备后开始生产一种紫红色液体。一个星期后,当地蜂农养的大量蜜蜂被毒死,赖伟才等人才停止生产并全部离开。7月25日,赖伟才等人按廖忠伟的吩咐开车返回小照村欲将产品运走,在灌装搬运紫红色液体时,丘荣斌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赖伟才、钟宪华则逃离现场。建厂及生产期间,廖忠伟等人均使用假姓名及无主手机号码。2013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一出租房内将被告人廖忠伟、赖伟才、钟宪华抓获归案。
经现场勘验称重鉴定,现场遗留的液体中检出甲卡西酮含量1.3%至1.6%的液体共计重2095.4千克,检出麻黄碱含量0.3%至3%的液体共计重331.2千克,共计折合29.88千克甲卡西酮(含量百分之百)。
据了解,甲卡西酮,俗称“浴盐”、“丧尸药”,粉末状态,一种新型毒品,其毒性不亚于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忠伟、赖伟才、丘荣斌、钟宪华制造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制造毒品罪,依法应予严惩。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廖忠伟出资、雇请他人、组织策划并积极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赖伟才、丘荣斌、钟宪华受雇佣参与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宣判后,四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