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以前代沟是两代人之间的事,现今是一两岁一个代沟,甚至三四个月一个代沟。如果不能很好处理因代沟产生的价值理念差异问题,会给家庭带来不少隐患。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原告陈某某是90后小姑娘,2008年11月份经媒人介绍与80后被告柯某相识,双方举行订婚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9月9日在瑞昌市乐园乡民政所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生下一儿一女。婚后因生活习惯及社会阅历的不同产生价值观念的差异,原告陈某某追求个性时尚,喜欢超前消费,被告柯某则注重考虑实际生活需要,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执,并导致双方开始分居,后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由,诉至瑞昌法院。
瑞昌法院审理认为:合法婚姻应当依法受到保护。原、被告婚后通过共同生活并生育儿女,已经建立了较好的夫妻感情,虽然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对夫妻感情有较大损害,但双方婚后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并未形成长期分居事实,仍有和好的基础,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故本院对原告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希望双方能在以后的生活中改正缺点,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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