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最高法院发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4-12-29
    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新闻发布会,民二庭庭长张勇健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指导意见的形式对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在起草过程中,最高法院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司法审判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大量调研,并通过全国工商联邀请国内有影响的民营企业代表就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法律问题进行座谈。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和研究论证,形成送审稿,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后通过。

    《意见》突出强调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投资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将有相当部分通过诉讼程序进入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

    《意见》包括六部分内容,共20条。

    《意见》的主要内容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三是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受到平等刑事保护;四是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 六是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勇健就该《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