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婚恋网站一年时间内骗取8名女性信任,以丢失钱包、借钱、谈项目请吃饭等为由,从被害人及亲属处骗得财物3.9万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3年4月14日至2014年3月4日期间,被告人张某前后八次通过“世纪佳缘”网认识被害人刘某甲、程某、蔡某、王某甲、王某乙、吕某、黄某、刘某乙等人,虚构自己做工程项目、父母从事房地产、父母出国、家庭背景好等虚假事实骗取信任后,以丢失钱包、借钱、谈项目请吃饭等为由,骗取各被害人及亲属财物共计3.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向被害人退赔全部违法所得,且主动缴纳5000元作为罚金执行的保证,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具有悔罪表现等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婚恋交友涉及财物当审慎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各类婚恋网站应运而生。许多单身人士选择通过婚恋网站结识人生伴侣,一些不法分子借用婚恋网络平台骗取异性信任,进而以种种手段实施诈骗,造成部分网友不明真相上当受骗。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抓住当今社会个别女性想嫁高富帅的择偶心理,虚构做工程项目、父母从事房地产、父母出国、家庭背景好等事实,利用网络消息不对称难以核实真伪骗取异性轻信其谎言,以丢失钱包、借钱、谈项目请吃饭等为由,骗取网友财物。
法官提醒,网民在利用婚恋网络交友时,应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念,提高自身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及时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据。特别是对网友提及的转帐、借款等涉及个人钱款支付时应保持必要的警惕,一旦发现诈骗行为应立即报案,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