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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冲动杀人悔之不及 入狱十年被妻诉离婚
2015-02-03

   李某和王女士系夫妻,生育一女。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入狱被判无期徒刑,后因表现良好减刑为有期徒刑,现已服刑10年。但李某妻子王女士却再也等不及了。近日,王女士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儿归王女士抚养。

  原告王女士诉称:我和李某婚前、婚后感情都挺好的,2003年双方生育一女,家庭和睦。但2004年,李某与朋友在外就餐时与他人产生争执,双方群殴,期间李某失手将对方一人打死,故被判处无期徒刑。尽管夫妻感情并无矛盾,但残酷的现实让两人关系日渐淡漠。一切家务事都由王女士一人独立操持,李某无法帮忙;李某虽然在监狱内认真反省,因表现良好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但距离出狱仍有8至9年时间。王女士每年也去监狱看望李某几次,然而毕竟双方两地分居已10年有余。王女士认为十年来自己已经对家庭付出很多,为等待李某也坚持这么久,现在实在是无法再等下去,故诉至法院要求二人离婚。

  被告李某称:我现在南京某监狱服刑,原本双方感情一直都比较好。婚后不久就有了女儿,确实是生活美满。当时只因喝酒后对方出言不逊,两方互殴时出手过重酿成大祸。事发后,我悔恨不已,积极协助调查并在监狱积极改造。目前,我还有减刑的机会,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因该案属离婚案件,法律规定需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法院工作人员建议双方能考虑对方的意见和处境,力争调解解决。最终,在法官协调下,李某同意离婚并同意孩子归王女士抚养;她表示,会安排孩子定期来看李某。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双方当事人感情非常好,家庭也很幸福,但因为丈夫一时激愤犯罪,最终导致一个家庭破裂。而女方坚持多年最后提出离婚,确实也是无奈之举。这个案子给我们的警示是,如果不能做到忍一时风平浪静,至少要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矛盾,切忌因冲动激情犯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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