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造成许多家庭骨肉分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一直坚持依法从严惩治。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杜国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赵俊甫出席发布会。 据悉,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在持续高压严惩态势下,此类犯罪案件数量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978件,与2012年审结1918件、2013年审结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当前惩治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突出表现在: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对收买被拐卖儿童行为的打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拐卖妇女迫为“人妻”的犯罪仍时有发生,拐卖、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的犯罪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拐卖、拐骗外籍妇女的犯罪在部分地区有增多趋势。
对此,最高法院强调,人不是商品,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不容侵犯,严禁以任何理由买卖。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实施拐卖、收买犯罪,也不论所针对的被害人性别、年龄、国籍,人民法院均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同时,根据犯罪形势的新变化,研究调整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基本人权的司法保护,为预防、惩治拐卖犯罪做出新的更大努力。
典型案例目录:
1.蓝树山拐卖妇女、儿童案
2.马守庆拐卖儿童案
3.孙同山拐卖儿童案
4.邢小强拐卖儿童案
5.王宁宁拐卖儿童案
6.杨恩光、李文建等拐卖妇女案
7.李侠拐卖儿童、孙泽伟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案
8.王尔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非法拘禁、强奸案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