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经认真合议评议,依法当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5日,我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敲响“第一槌”。
自2014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7件,行政二审案件16件,落槌第一案也是一起“民告官”案件。
据介绍,原告上海泰瑞物业发展公司不服上海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而将其告上法庭,请求予以撤销。负责审理该案的审判长为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并与该院副院长璩富荣和行政庭庭长张文忠组成合议庭。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出庭应诉。
据悉,上海三中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主要涵盖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不服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公证执业投诉处理意见、不服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答复、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等类型案件。
“随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5月1日开始实施,以及立案登记制的推行,行政诉讼案件预计将会进一步增多,领域也会进一步拓宽。”吴偕林表示。
据了解,上海三中院将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参与办案的任务,真正落实院庭长作为法官的首要职责,而不仅仅是承担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
此外,上海三中院还尝试把出具裁判文书后的答疑释明提前至庭审结束后,以更好地促进原被告双方服判息诉。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