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山东省烟台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王国群受贿案。
检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国群在担任原海阳县县长、海阳市市长、海阳市市委书记、烟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市政府特邀咨询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定、建设工程规划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征地补偿、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烟台天强塑钢加工有限公司等19个单位和个人送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以及房产置换差价等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438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王国群受贿19次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之后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多轮辩论,充分阐明了各方观点,最后被告人王国群作了法庭陈述。该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