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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与他人生子 认罪悔罪被判缓刑
2015-04-28

  结婚后与他人生子被判刑。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重婚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被告人金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2003年10月份左右,被告人黄某与沈某结婚并生育两个子女。2013年2月16日,被告人黄某和沈某补领了结婚证。2014年2、3月份,被告人黄某与被告人金某相识,后黄某告知了金某其与沈某尚未离婚的事实。2014年上半年至今,被告人黄某、金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子。2015年3月5日,沈某至公安机关报案,次日,被告人黄某、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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