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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经适房成骗财陷阱 所谓朋友竟是诈骗惯犯
2015-05-20

   以超低价位为诱饵推销子虚乌有的经济适用房房源,受害者均是行骗人的朋友或熟人。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曾某因缓刑期间再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相应罚金。

  2011年,被告人曾某获知岳阳市某经济适用房项目后,产生了借机行骗的念头。曾某专门选取其朋友和女儿的老师、女儿同学的家长等容易对其产生信任的人作为作案目标。在与数名被害人的接触中,曾谋谎称其丈夫是岳阳市某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钢材供应商,并将购房意向人带至该经适房的在建工地看房,进一步骗取其信任。2011年至2013年期间,曾谋使用伪造的“岳阳市某经济适用房财务专用章”制作的收款收据,以交纳购房款、车库款为由,先后骗取了被害人张某某等9人共计现金227万余元。此外,曾谋虚构其急需资金周转的事由,以借款为名,又骗取了周某等人现金94万元。在行骗得手后,曾某将所骗财物用于租车、炒期货、购车、生活开销以及购买地下六合彩、打牌赌博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32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曾某为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应当撤销缓刑,与前罪所判刑罚并罚。遂依法做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遇他人以内部价或熟人名义介绍购买远低于正常价位的房源,请谨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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