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情侣订婚冰毒待客 未进新房先入班房
2015-05-25

   长期在上海务工的程某携男友陈某回湖南江永老家订婚期间,为寻开心,竟邀集亲友共同吸食冰毒助兴。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程某、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1月初,被告人程某、陈某决定于1月28日在湖南省江永县程某家中订婚,为寻求开心和刺激,两人商量好以吸毒助兴,于是,程某事先从上海购买了5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以备回家乡吸食。1月26日,程某、陈某等人回到江永县程某家中,晚餐后返回县城入住其事先预定的酒店房间。当晚22时许,程某拿出带回的冰毒和锡纸、吸管等吸毒工具,与男友陈某、堂妹程小某、朋友袁某一起吸食。次日,四人又聚集在酒店房间内一起吸食冰毒,后被公安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程某购买毒品并预订房间,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陈某系从犯。案发后,程某、陈某自愿认罪、悔罪。根据程某、陈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