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上海务工的程某携男友陈某回湖南江永老家订婚期间,为寻开心,竟邀集亲友共同吸食冰毒助兴。近日,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判处程某、陈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和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一万元。
2015年1月初,被告人程某、陈某决定于1月28日在湖南省江永县程某家中订婚,为寻求开心和刺激,两人商量好以吸毒助兴,于是,程某事先从上海购买了500元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以备回家乡吸食。1月26日,程某、陈某等人回到江永县程某家中,晚餐后返回县城入住其事先预定的酒店房间。当晚22时许,程某拿出带回的冰毒和锡纸、吸管等吸毒工具,与男友陈某、堂妹程小某、朋友袁某一起吸食。次日,四人又聚集在酒店房间内一起吸食冰毒,后被公安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陈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容留他人吸食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程某购买毒品并预订房间,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陈某系从犯。案发后,程某、陈某自愿认罪、悔罪。根据程某、陈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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