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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为疯狂飙车踩刹
2015-05-25

    治理疯狂飙车还要疏堵结合,一靠源头教育,二靠法治发力,三靠加强监管。

  最近几年国内飙车案件明显增多,飙车常与豪车一并出现,引发公众“炫富”的观感及一系列的批评。《法制晚报》记者梳理2008年以来的数十起飙车案后发现,在这些案件中,涉事司机大多为20岁上下的青年男子,家世背景较好、非富即贵,而飙车的结局都是司机锒铛入狱。

  疯狂飙车,我们从国外大片中经常看到,就像《速度与激情》里演绎的一样,年轻人们追求的那叫一个刺激。但电影归电影,现实归现实。电影中精彩刺激的飙车镜头,给观众带来的是一场特别的视听盛宴;而发生在街头的疯狂飙车,是让人心生反感和担忧。

  从报道看,这些飙车族大多为20岁上下的青年男子,家世背景较好。虽说富人有富人的爱好和生活方式,只要不违法乱纪,不影响到别人,哪怕他们玩心跳、寻刺激,也无可厚非。但是,深夜在街头飙车,就不仅仅是自娱自乐的事了——往轻里说,马达轰鸣噪音扰民;往重里说,也难摆脱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之嫌。

  富二代们为何如此疯狂?从飙车族方面看,一是炫富心态作祟。飙车者中有一些是家境殷实的年轻人,在城里飙车,就是为了炫耀。而且在他们中不少人的意识里,有钱就可任性,反正家里有的是钱。二是生命意识薄弱。前些年,北京就曾经出现“二环十三郎”飙车事件—他们以飙车为乐趣,完全不顾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三是社会公德缺失。一些飙车者只顾自己的快活、过瘾,不顾及他人危险、不顾及严重后果。这是责任感缺失,甚至是道德观的扭曲。

  对监管部门来说,飙车屡禁不止,也有“难言之隐”。一是查获难、取证难。一方面,“飙车”涉嫌刑事犯罪,需要充分的证据,而飙车族一般选择没有监控设备的路段飙车,且多在深夜,难以取证。另一方面,由于参与飙车的车辆性能好、速度快,一旦遇到民警便四散逃跑。民警只能通过前方拦截等方式,因此很难将其抓获。二是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太轻。如5月21日上午宣判的北京鸟巢隧道飙车案当事人仅以危险驾驶罪被分别判处拘役4至5个月,并处罚金8000至1万元。几个月的拘役和万八千的罚款,对富二代来说警示作用有限。

  笔者认为,治理疯狂飙车还要疏堵结合,一靠源头教育。相关部门应转换思路,加强对驾驶人、家长及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对私自改装的汽车维修店进行查处,尝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二靠法治发力。对敢于以身犯法者,应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实现严惩不贷。只有做到责罚更严,才能减少甚至杜绝这种无视生命安全的飙车行为。三靠加强监管。交管部门应在飙车高发路段,做好重点布控,加装探头。除在日常时段加强监管外,还应对周末和节假日飙车高发时段重点监控。同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飙车举报活动,架起监督之网,并对那些屡教不改的飙车者,依法从严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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