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男子李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宾阳县女子林某,林某谎称自己已经离婚,以与李某结婚为由,骗李某帮其购买金首饰后变现挥霍。9月2日,记者从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获悉,林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退赔被害人所有损失。
谈婚论嫁却不愿去登记
2014年12月,李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加上了一名自称“唐丽”的女子。
在聊天中,李某得知唐丽35岁,家住柳城县,父母都是县城里的老师,还有一个做工程的哥哥。她自称已经离婚,有一个女儿在父母家中。
李某觉得和对方挺有缘,相约见面后,很快关系就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2014年圣诞节当天,唐丽提出要李某给她买金戒指,这样才能同意他的求婚。李某二话没说就去买了。过了一段时间,唐丽又称父母要收“三金”才同意婚事,让李某购买金项链 、耳环 、吊坠等。
然而,当李某多次向唐丽提出要拿其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对方却显得不太情愿,多次找借口推脱,甚至以回老家为由失踪好几天,打电话也不接。
除了让李某为自己购买了价值11130元的金饰外,唐丽还先后以各种理由向李某要了2200元。
揭穿真相 “未婚妻”原是已婚女
唐丽总是开口要钱,却迟迟不愿结婚,甚至在微信上跟自己提“分手”,李某怀疑自己被骗了。
今年2月5日,李某以商量婚事为由把唐丽邀请到家中,提出请自己在公安局的亲戚一起商量。听到李某这么说,唐丽表现得十分不安,称有事要先走,并称“有本事你报警”。李某一气之下报了警。当民警赶来后,唐丽却以帮李某买药为借口,下楼逃跑,但最终被民警抓获。
唐丽为什么不愿意去登记结婚呢?原来,“唐丽”只是她的化名,真实姓名叫林某,是南宁市宾阳县人。她所说的家庭情况绝大部分都是为了骗李某而杜撰的。实际上,林某早在2007年就结了婚,且并未离婚。
身份被揭穿 诈骗获刑1年半
柳北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林某称因常年被家暴,她与丈夫的婚姻已名存实亡。认识李某后,李某对她很好,让她动了结婚的念头,但她也知自己未离婚不能结。想到自己还有女儿要养,便将李某送的金饰变卖,给家里和自己花了。
柳北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综合考虑林某的犯罪事实 、情节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对林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林某退赔13330元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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