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培训机构宣传严重不实 法院判决退还学员学费
2015-09-15

  张小姐在北京某教育公司学习IT技术,认为实际培训情况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其所交培训费并赔偿违约金。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宣判。

  张小姐在起诉书中称:自张小姐咨询北京某教育公司并参加培训至今,北京某教育公司多次提供不实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并严重违约。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宣传期间声明与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合作,受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办此培训,并声称百分百就业、将学员定向输送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但实际上北京某教育公司与银行和金融机构并无任何协议。

  张小姐认为,该培训机构授课内容和课时与承诺完全不同,提供的学习环境并非承诺的由银行专业测试环境,且服务器曾出现故障。授课教师并非宣传的各大银行及金融机构专家,其中包括本公司普通职员。故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北京某教育公司退回其所交20 000元培训费用并赔偿违约金5000元及利息。北京某教育公司辩称,该培训机构没有违约行为,没有虚假承诺。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前期招生中宣传存在不实情形,未按约定授课,应将收取的培训费用退还张小姐。最终,法院判决北京某教育公司退还张小姐培训费20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