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起,该院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裁前网上公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以期通过对减刑假释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发挥全社会监督力度,此举获得社会各界一致称赞。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乌市中院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逐年递增,仅2013年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4194件,同比增长了14.68%。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2013年8月,该院新成立审判监督第二庭,专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在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乌市中院积极推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机制,专门组成合议庭到监狱、看守所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六类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采取裁前公示制度,张贴在被提请减刑假释人员的刑罚执行场所,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执行机关干警及服刑人员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和举报,最大限度地防止“暗箱操作”。
截至目前,乌市中院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案件已超过500件,公示率达到100%。该院还扩大了庭审直播案件范围,引入人民陪审员参与部分重大敏感案件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协调检察院、监狱等部门,尝试探索将减刑假释开庭场所设置在法院,并同步进行庭审录音录像、庭审网络直播,促进减刑假释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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