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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两度执行 留守儿童老人权益终得维护
2014-04-10

    油菜花开,春意正浓,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五楼村的一家房舍内,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和两个白发老人激动地相拥而涕,他们正在为驿城区人民法院终于帮他们拿回了赔偿款而高兴。这起本已执行完毕的继承纠纷案件,因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被驿城区法院重新启动二次执行,经过反复调解协商,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使幼时丧父的留守儿童、老年丧子的留守老人权益得以切实维护。

  案件起因于2010年一场让全家人悲痛万分的车祸,在三个孩子的父亲在外务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当地法院处理,事故方共赔偿家属323000元,由死者父母被执行人李某夫妇领取。后申请人段某(死者之妻)要求分割该款遭拒后诉至法院,要求独自抚养三子女并分割剩余的赔偿款。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夫妇返还段某及三个子女应得份额共21万元,三子女赔偿款由抚养人段某代为管理。判决下发后,被执行人李某夫妇认为该笔赔偿款是儿子的换命钱,是三个未成年孙子女的学习成长费用,拒绝交给段某,法院在多次通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强制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1万元。

  然而,本案却没有因此了解。2014年初,被执行人李某夫妇来到区法院悲怒地哭诉,媳妇段某早已离家,两年未回,三个无父无母的可怜的孩子被扔在农村老家一直和他们老两口生活在一起。得知这一情况,区法院执行法官马上意识到情况有变,执行到位的执行款很可能不能用到三个孩子身上,立即对李某夫妇所述情况展开调查核实。经调查,申请人段某于其法院判决后不久即离家外出,而且并没有像她起诉时所说将三子女随己带走抚养。说是外出打工挣钱,实际上并没有拿回家一分钱给孩子,对孩子也是不管不问,很少关心探望,三子女全部由其祖父母即被执行人李某夫妇二人抚养,申请人也有再婚打算,欲将三子女留给被执行人李某夫妇。鉴于此种特殊情况,如果继续由段某代为管理三子女应得的赔偿份额有失公允,对三个留守家中的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及年事已高的两位留守老人的生活也造成影响。

  为了真正维护留守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及时启动二次执行工作,要求申请人将三子女的赔偿金份额交由李某夫妇管理,使钱能真正用在孩子身上。由于法院当初判决完全合法且已经依法执行,想为三个孩子争取权益,只能采取和解的方式执行。起初,申请人抵触情绪非常严重,认为自己有法院判决完全合法,决不让步。被执行人李某夫妇也情绪激动,表示以后永远都不让段某再看见三个孩子。尽管非常困难,但执行法官们没有放弃,一次次与段某联系,讲国情法理、讲亲情伦理,用法律说教,用亲情感化,不厌其烦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法官还充分征求了申请人三个子女的意见,三个孩子用亲情感化着双方对立的两代亲人,同时动员双方所在村委干部及左邻右舍参与协调,最终案件双方终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同意将涉及三子女的继承份额交由被申请人人代为管理,三个留守孩子及两位丧子老人的权益得到实质维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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