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党组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强调,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导、督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精神,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等部门和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为民、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扎实推进监狱戒毒管理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治理。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坚持律师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和公证质量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完善统一、权威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实施办法》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监狱刑罚执行、戒毒执法、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办监管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的渎职侵权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监狱人民警察违法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刑罚执行、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科学有效预防。
《实施办法》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落实好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及“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北大法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