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邵阳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原邵阳市大祥区政协常委李科良等19名被告人被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一案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2年,李科良及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虚报注册资本,隐匿、销毁会计凭证、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经济犯罪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组织指挥手下成员不断以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行为强揽工程、垄断行业大肆敛财,实施故意伤害犯罪4起,重伤3人,轻伤4人;寻衅滋事16起,打伤20余人;敲诈勒索5 起;强迫交易6起。该涉黑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从邵阳市区一直蔓延至邵阳县谷洲镇,严重侵害了当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权益,严重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包括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被告人亲属在内的2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次庭审预计将持续5天,庭审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