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县一年逾七旬的老翁本应颐养天年,保留晚节,可他竟盯上同村痴呆女,欲奸淫痴呆女时被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未遂)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73岁的被告人周某某系吉安县永阳镇人。2013年11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周某某见本村痴呆女胡某某一人在村前路边的空地上,便将被害人胡某某带至自己家中,并将家中房屋的前、后门及卧室门闩好,让被害人胡某某躺在卧室的床上,将被害人胡某某的内外裤子全部脱至小腿处。接着,被告人周某某也脱掉自己的裤子并爬到被害人胡某某的身上,欲与被害人胡某某发生性关系,被及时赶到的被害人胡某某的母亲罗某某发现,并当场抓获。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未能得逞。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被害人胡某某属重度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后被告人周某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明知被害人胡某某是一个智力低下的精神发育迟滞妇女,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乘机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周某某在实施强奸犯罪时,由于其意志外原因而未能奸淫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周某某系强奸未遂,犯罪后予以认罪,应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与事实相符,予以采信。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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