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平江思村乡村民李江平认为邻居刘强建房侵犯了自己的利益,竟拿起锤子捶打刘强的正在建设的房屋墙壁,刘强在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况下,火冒三丈,捡起砖头砸向李江平头部,导致脑挫裂伤。刘强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出手无度,最终自食苦果。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3年9月27日上午,因为房屋建设问题,刘强与李江平发生口角后,李江平用铁锤锤打刘强正在建造的厨房墙壁,刘强先对李江平口头制止,李江平仍不理会,后刘强从地上捡起三块砖头扔向李江平,扔出的第三块砖头砸中李江平的面部,导致李江平当场倒地,后脑抵在建设工地跳板上的红砖上。经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江平脑挫裂伤属轻伤。
平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被告人刘强从轻处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强与被害人李江平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刘强已全部赔偿被害人李江平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可对被告人刘强从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刘强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本案由邻里纠纷引起,且被告人刘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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