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掉了刚领到手的两万元工钱后恼羞成怒,怀疑赌友用“出老千”的伎俩给自己设局,便借酒劲壮胆,持刀将赌友捅伤。5月30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熊康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3年9月13日晚上,被告人熊康应赌友樊凯邀请,与樊凯、陈敏、刘骏等人在正华宾馆以玩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才一个晚上的时间不到,熊康因手气不佳竟接连输了约2万元现金,辛辛苦苦打了半年工刚拿到的工钱一下子就没了。熊康恼羞成怒,怀疑樊凯知道自己刚领了工钱后便邀几个狐朋狗友用“出老千”的形式要将自己的现金全部吸光,便当场质问樊凯。樊凯没有承认,拂袖而去。次日凌晨,熊康与几个朋友一起从外面喝酒回来,回到入住的正华宾馆。到宾馆后,熊康越想越气愤,原打算国庆期间回家探亲,可以衣锦还乡,可如今分文不剩,还要靠朋友救济,罪魁祸首就是可能“出老千”的樊凯,便打算给樊凯一点颜色看看。凌晨三时许,熊康借酒劲壮胆,窜至樊凯入住的305房间,用匕首朝樊凯的左大腿连捅三刀后逃离宾馆。
法院另查明,经吉安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樊凯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他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熊康自愿认罪,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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