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请部分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一起涉外股东出资纠纷上诉案审理。驻华使节表示,双方律师的水平达到了较高的国际水准,庭审公开透明。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担任审判长,合议庭由5人组成。
据了解,被上诉人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拇指公司)系由上诉人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环保公司)于2000年6月在中国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08年6月经批准注册资本增至3.8亿元人民币,至2009年5月,大拇指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1.85亿元,以后中华环保公司未再缴纳。因此,大拇指公司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中华环保公司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交付应支付的增资款4500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大拇指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大拇指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是否代表该公司的真实意思,在庭审中,中华环保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大拇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以股东任命而不是以工商登记为准,被上诉人的起诉状和授权书是无权人员盗用公司印章而为,未经合法的法定代表人同意,不能代表大拇指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大拇指公司的代理人指出,中华环保公司新任命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进行法人变更登记就要行使法人权利是违法的,大拇指公司要求增资的诉求合乎中国的法律。
此案当庭宣判,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驳回大拇指公司的起诉。
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律师、法学研究人员、国外学者以及法学院的学生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短 评
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外纠纷案件,包括部分外国驻华使节在内的近百人旁听了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扩大庭审公开范围、推进司法公开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周强院长强调,中国的司法公开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全方位公开,不仅是指庭审的案件类型、法院内部事务等的全方位公开,也指对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包括外国人士的全方位公开,这起涉外案件,特别邀请了部分驻华使节旁听,就体现了中国司法公开的力度和广度,这不仅可以让国外了解中国司法公开所取得的成绩,也是一种司法自信的表现。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首次公开发布英文版,和此次邀请外国使节旁听庭审一样,都是向世界各国展示我国司法公开做法,方便外国有关人士了解、研究中国司法工作,对扩大我国司法工作的影响,树立我国良好的司法形象和法治形象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司法公开任重道远,司法公开永无止境,希望以此次涉外案件庭审公开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我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添砖加瓦。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