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刘丽和自己交往期间,却私自和前男友龚佳约会,刘丽现任男友邓武怀疑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遂纠集多人对刘丽前男友龚佳进行殴打,8月5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邓武有期徒刑1年。
刘丽与受害人龚佳以前谈过恋爱,后因种种原因分手。分手之后的刘丽与自己的已婚同事邓武关系密切,邓武常常以刘丽情人自居。2013年9月13日,彼时均未结婚的刘丽与龚佳相约在一起吃晚饭,随后两人到龚佳所住的宾馆聊天。
凌晨时分,邓武打电话寻找刘丽,刘丽遂返回自己租房,得知刘丽此前和前男友龚 佳在一起,邓武怒火万丈,遂电话叫来肖洪等人来到龚佳所住的房间,逼问龚佳是否与刘丽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期间,邓武不仅踢打龚佳,还用东西砸伤龚佳头部,随后,邓武持刀将龚佳挟持到刘丽租房对质,并对龚佳继续进行威逼和殴打。无奈之下,龚佳同意找人借钱了事,邓武等人遂押着龚佳借来6000元钱才算作罢。
龚佳获得自由后即电话报警,邓武等人被抓获归案,归案后邓武退还了赃款6000元,积极认罪悔罪,取得了受害人龚佳谅解。事后经鉴定,龚佳伤情为轻微伤。
石门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武为满足自己不良心理,逞强斗狠,追求精神刺激。先是挟持、随意殴打、威胁被害人,给被害人造成精神压力,随后强拿硬要被害人财物,逞强斗狠是主要目的,非法占有财物处于从属地位,无事生非、随心所欲的特征很明显,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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