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岳张集镇村民高甲擅自修建下水道,向高乙的麦地排水,导致田地被淹,小麦烂在地里,颗粒无收的孤寡老人高乙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2012年,高甲擅自在自己屋前修建了一条下水道,而下水道的出水口竟然修到了高乙老人的麦地里。高乙一生未婚,膝下也无子女,多年来一个人孤苦无依地生活,是村里的“五保”老人。高乙独自耕种着一块0.59亩的承包地,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数月前,麦田里的麦子已经成熟,高乙拿着镰刀准备前去收割,到了田头却傻了眼,他发现麦地里都是积水,根本无法收割。经过排查,高乙才发现地里不知何时被挖了个“大窟窿”,原来是有一个下水道正向自己的麦地里排水,导致自己的地里积水,而这条下水道正是同村村民高甲私自修建的。高乙当时就找到高甲家里评理,但高甲爱答不理,并未把老人的话放到心里。高乙看着无望,心里就合计着第二天找村里协调。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当天晚上,就下起了暴雨,加之高甲修建的下水道向高乙的麦地里排水,一时间麦地被淹,且积水无法排除,高乙眼看着熟透了的麦子在地里发芽、烂掉。
经村里、镇里及司法所调解未果后,高乙无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高甲赔偿其财产损失660元。办案法官为查清案件事实,应双方当事人请求,冒雨前往麦地实地勘察。麦地十分泥泞,且杂草丛生,为找出下水道出水口,王法官亲自使用镰刀割除杂草,并绘制麦地及下水道方位示意图。被告高甲见王法官冒雨前来查看,并不顾泥泞、脏乱,亲自割草、绘图,十分感动,当即表达愿意配合调解。王法官在田间地头上开始了他的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协议,约定由高甲赔偿高乙麦子损失300元,并从即日起将自己私自修建的通往麦地的下水道出水口堵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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