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90后青年男子为了给朋友出头,误将邻村的男子当作仇人进行了打斗一番,还泄愤将“仇家”的摩托车砸个七零八落。案发后,这几名男子将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而买单。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君丰、刘自建、刘万有期徒刑八个月。
案件发生在2014年2月2日23时许,广西浦北县某镇的刘君丰和刘育、罗景、刘克希(另案起诉)以及刘育的女朋友小莉等人在市场内吃烧烤。期间邻村的张展(另案处理)过来用语言调戏小莉,并从背后用力搂抱小莉。后来刘育等人一起才将张展的手掰开。张展的行为引起了被告人刘君丰以及刘育、刘克希、罗景的不满,上述四人返回罗景家中拿了三把砍刀,随后在附近路段殴打张展。与此同时,在市场内喝酒的多名分村村委男子因在黄某家门前小便与黄某父子发生争执,随后打电话召集了分村村委张星、张宝等十多人手拿砍刀、铁水管等工具前来帮忙。
次日凌晨0时许,欲找黄某理论的张星、张宝等十多人与刘君丰、刘自建、刘万和刘克希等十多人相遇,张星、张宝等人误以为对方是黄某叫来的,刘君丰一方误以为对方是张展叫来的,随即双方发生了打斗。张星、张宝等人被打跑后,刘君丰、刘自建、刘万以及刘克希等人发现对方停放有八辆摩托车在现场,便手持砍刀、木棍、砖头等工具打砸张星、张宝等人的摩托车,致使该八辆摩托车不同程度被毁坏。经鉴定,该八辆摩托车的损失价值为7688元人民币。
案发后,被告人刘自建、刘君丰、刘万相继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刘自建、刘君丰、刘万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
被告人刘自建、刘君丰、刘万及其同伙刘克希的家属于2014年7月30日共同赔偿了被害人张星、张宝等人的经济损失共款人民币768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君丰、刘自建、刘万结伙持砍刀、木棍、砖头等工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该共同犯罪过程中,三被告人持刀、棍等器械毁坏他人财物,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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