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同伙预谋后,到当地一望族墓地处盗取骨灰,而后向被害人敲诈100万元。后经报案,该男子与其同伙先后落网。日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中年男子方某是天津市武清区农民。2013年5月间,方某伙同北辰区男子李某(已判刑)来到本市北辰区某村墓地,将被害人兰某祖父母的骨灰盗走并对兰某实施敲诈。李某证实,被害人兰某与他同村,其家族很有钱。2013年5月,李某与方某带着两个编织袋和一把铁锹到坟地,将兰某祖父母的骨灰盒挖走,然后带至武清区某村防汛大堤的堤坡下,将骨灰盒埋了。大约一个月后,两人决定给兰某发信息,因不会操作,又找到男子田某帮忙。同年6月至9月间,方某伙同李某、田某多次通过发短信方式以扔掉骨灰相威胁,对兰某敲诈100万元,后又降至60万元,均未果。后经被害人报案,李某、田某被抓获。2014年3月31日,方某亦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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