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为了自己治病,种植罂粟781株,触犯法律。9月28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对该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底,赵某在淮南市谢家集区曹庵镇宋王村的地里撒播罂粟种子。2014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许,淮南市公安局曹庵派出所民警与曹庵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春季铲毒巡查工作中,查获赵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已开花结籽),当场予以铲除并扣押,经现场清点,共计781株。
2014年5月9日,赵某主动到淮南市公安局曹庵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赵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五百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赵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其所居住的社区及基层司法机关的社区影响评价,对其判处非监禁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不良社会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可以宣告缓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