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放火案,被告人周某因与家人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纵火烧家宅,造成了严重后果,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周某是湖南长沙人,几年前在家人极力反对的情况下,毅然追随与自己一起打工的男友李某来到了东台老家。但结婚后,由于地利环境、家庭条件的差异,加之夫妻二人性格不和,家庭矛盾渐渐凸显,夫妻间经常发生口角。
这天,仍然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周某与丈夫又吵了起来。公婆见状上前劝架。周某认为公婆偏袒自己的儿子,心生更加委屈、愤懑。看到桌上有一只打火机,被怒火气昏了头的她拿起打火机便点燃了沙发上的棉布,引发了大火。邻居们看到他家里浓烟直冒,纷纷赶来帮忙扑火,同时赶紧报警。
火势很快得到控制,但房屋大面积被浓烟熏黑;沙发、窗帘等物品被烧坏。经鉴定:毁损物品价值人民币2231元。看到丈夫、公婆央求警察对自己网开一面的一幕时,周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密集的居民点放火,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因他人扑救及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放火罪,最终被判处上述刑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