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王秀宏、曲承亮、崔雪梅承办的江苏昆山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力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50号《关于核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飞力达将于2011年7月6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240,股票简称为飞力达。
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律师团队严谨踏实的态度赢得了飞力达的一直好评,并在一年内将上市程序运作成功,使飞力达跻身创业板上市企业之列。
飞力达2011年首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创造了京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又一成功范例,再次展现了京都律师积极参与和有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专业化、多样化综合法律服务的实力和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