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仙游县盖尾镇的胡大伯(化名)在田间劳作时遇到一个自称“阿英”的女子主动献殷勤,原以为是场美丽的艳遇,但他没想到这艳遇的背后竟是一个用钱都填不完的坑。近日,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对这次案件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阿英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胡大伯年届七旬,是仙游县盖尾村一村民。2012年11月14日下午,胡大伯准备去田间干活时,在路上遇到一个自称“阿英”的陌生女子。阿英谎称认识胡大伯,提出要到胡大伯家与他说事,信以为真的胡大伯遂带着阿英回到自己家。阿英主动宽衣解带要与胡大伯发生性关系,胡大伯以为自己碰上了艳遇便顺水推舟与阿英成了事。“好事”办完后,阿英突然扑通跪下称自己刚才骑摩托车撞上一个小孩,需要赔钱,胡大伯顿生怜悯,就给了阿英1500元,之后两人互留了电话号码。
三天后,阿英与胡大伯见面再次发生性关系后,阿英说她要做桂圆干生意需要钱,胡大伯便给了她2000元。之后阿英又以同样的理由多次向胡大伯索要钱财共7800元。甚至阿英还谎称自己摔伤、出血,要胡大伯给她102500元,并撂下话称若是不给钱的话,连桂圆干的钱都没有了,无奈的胡大伯不断地向身边亲戚、邻居借钱汇款给阿英。在胡大伯与阿英认识的三个月里,胡大伯共给阿英225000元,其中的4万元竟然还是按照阿英的要求汇到与阿英同居生活5年的男子账户上。
眼见给阿英的钱都有去无回,且没有签下借条,胡大伯开始找阿英讨债,怎奈阿英都拒不还款。2013年3月19日,无奈之下,胡大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下,阿英担心出事就陆陆续续还给胡大伯105000元,但之后因为无力还款,她便关了手机逃往外地去了。2014年2月28日,阿英被公安机关抓获。
阿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事供认不讳。原来阿英曾在2006年也因诈骗一位老人而被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出狱后阿英便一直从事买卖龙眼干、地瓜干的生意。后因生意缺少资金时,正好碰到胡大伯,就顺势打起胡大伯的主意。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阿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2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且阿英犯有前科,应对从重处罚,故对阿英做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