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接到指令,从乐陵到济南来看病的3岁女童雯雯,刚到黄河大桥就出现了昏迷,瞳孔放大,时间就是生命。120拉上孩子之后赶紧送往省立医院,然而就在到医院的最后100米,救护车被堵在了路上。短短百米,救护车却走了10多分钟,最后年仅3岁的雯雯还是离开了我们。(10月22日齐鲁网)
这最后的10分钟,可能就是雯雯走的最艰难最痛苦的一段路。这段路被堵,虽然有三分之一行驶在路上的汽车不主动避让救护车的原因,也有车辆无法避让的原因。但如果只怪这些市民素质不高显然有点片面。
我们从文中看出,造成这条道路堵塞的原因,因为这段路是几种车流集中的地方,首先是靠近省立医院,就医的车辆比较多;其次,附近的济南三中、经五路小学等学校接送孩子的车辆比较多;而纬六路又是高架桥上下桥前后的主要通道,再加上经六路道路狭窄,虽然是单行线但是还有公交车双向行驶,极易发生堵塞。那么,有关部门明知这条道路是“生命通道”,为何不科学地布局一下,拿出更科学有效的疏导方案改变这种拥堵的情况呢?因此,有关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再说,这条路堵塞这么严重,交通秩序杂乱无章,为何没有交警在这里指挥疏导呢?试想,人如果没有约束力,很有可能会放纵自己的行为。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堵在这里,怕孩子上学迟到肯定心急如焚;职工上班迟会被扣奖金,堵在这里同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到医院就诊的患者虽然可能不危及生命,但他们同样十分难受和焦急……这个时候如果没有强制约束,想让他们自觉地避让救护车显然期望值太高。因此,明知这段路经常堵塞,而且涉及到救治危重病人、学生上学安全等,交警部门应该有责任加派警力维护道路畅通。不然,就是失职。
另外,医院和救护车司机对这一路段比较熟悉,应该知道这一段路容易堵塞。那么,明知可能会发生堵塞的情况,为何不采取一些应急办法,灵活处置突发情况,做好各种预警呢?譬如:派出技术高超的医生在救护车上进行抢救;或者提前通过交警部门让他们开辟出一条绿色急救通道来……当然办法有很多,需要医院和救护车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只要真正为病人的生命负责,肯定能想出好办法的。
当然,3岁女童雯雯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但有关部门应该从小雯雯的死中吸取教训,只有各方努力,共同确保这条“生命通道”畅通,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来源:中国法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