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411-81825666 180-9885-9520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指导
新闻中心
京都动态
最新业绩
典型案例
京都文库
法律指导
京都文化
法律指导 LEGAL guidance
丈夫失联十余年 妻子诉离婚法院获准
2014-10-24

    夫妻共同创业,岂料创业失败后丈夫竟独自离开,十余年来未曾与家人有过任何联系,无奈之下妻子只好起诉离婚。10月23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夫妻二人离婚。

  1983年,经媒人介绍,女子刘某与男子莫某相识并很快步入了婚姻殿堂。为了养家糊口,两人婚后一起来到广东佛山顺德镇创业。打拼多年,两人的事业小有起步,并育有两个女儿。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因经营不善,两人才刚有所起步的事业于2001年宣告破产。2003年3月24日,事业破产两年后,莫某离开顺德离开妻儿,和家人断绝了所有联系,虽经家人多方寻找,仍是毫无音讯。十余年来,刘某靠着打工挣钱养育两个孩子,赡养家中老人,尽到一个做妻子做母亲做儿媳的责任。而莫某十余年来未与家人有过任何联系,未尽到丈夫的责任,也未尽到抚育儿女和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于是,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莫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莫某因为事业不顺而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已长达十一年之久,这十一年以来,被告与原告刘某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也未尽到为人父亲和为人儿子的家庭责任和义务,与原告及其家人没有任何联系,原、被告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遂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返回列表  
首页  |  关于京都  |  新闻中心  |  业务领域  |  律师团队  |  京都讲堂  |  京都刊物  |  招纳贤士
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电话:0411-81825666 传真:0411-84801599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19层
邮箱:dalian@king-capital.com
Copyright © 2005 - 2012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中世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