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五来临之际,我所高明律师就“苹果手机售后维权问题”接受记者采访,该采访于3月14大连广播电视台经济频道,经济报道节目中进行了播放。
案件介绍:消费者王先生以4000多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使用一个月后,发现手机屏幕发粉。王先生携手机来到苹果手机维修站,维修站给出的鉴定报告显示,“手机主屏幕有色斑”,因此王先生将手机留在维修站以便返厂维修。但是,返厂后,厂家给出的结论却是“手机出现灾难性损坏,无法开机”。维修站和厂家互相推诿,王先生就维修站和厂家谁来承担责任的问题寻求法律帮助。
高明律师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给出如下解答:“消费者将手机交给客服,客服对手机具有相应的保管义务,客服将手机交回厂家维修。在这个过程中,手机状况发生变化,消费者可以起诉客服。同时客服有义务举证不是因为客服的过错造成的手机状态发生变化。如果客服能够证明自己在过程中没有过错,那么客服可以追加厂家作为过错方”。
随着新消法的正式施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本所律师倡导大家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