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现已在全市开始施行。这是我市首次对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出规定。
9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意见》的签署及公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律师协会的相关领导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
本所华洋主任作为大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律师代表受邀出席了本次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华洋律师认为,法官与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在诉讼活动中,法官行使国家审判权,律师依法履行当事人的诉讼代理权,都以司法公正作为共同的理念和追求的目标,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两支重要力量。这个《意见》的公布,恰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大好时机。华洋律师相信《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完善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我市律师创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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