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为大连凯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凯信”)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于2016年5月27日一次性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审核,成功帮助大连凯信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本所高文晓律师、孙小雲律师为大连凯信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服务。
本所接受大连凯信的委托之后,根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对大连凯信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最新要求向客户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化建议,积极协助客户落实基金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提交后迅速的通过了基金业协会审核,帮助大连凯信成功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
据悉,基金业协会对法律意见书的审核标准趋严,通过率较低,本次法律意见书的一次性通过,是对本所律师专业及工作的充分肯定。未来,本所律师将秉持着严谨、求实以及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