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下午,由辽宁省人大组织的关于大连市相关法律问题的研讨会在我市顺利召开。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孙桂真,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高阳、王东昌,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刘卫东,省人大内司委委员、大连市政协副主席艾洪德,省人大内司委委员、大连北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崔庆玉,省人大代表、大连三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总商会副会长马国君,省法院副院长徐安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宋兴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仲伟忱,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王杰文,以及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刘中宝等领导出席了本次座谈会。我所华洋律师以人大代表、律师代表身份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总结前期在大连市开发区人民法院的调研结果,并结合我市目前的司法工作现状,针对目前司法制度及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
会上,华洋律师结合市人民法院及各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仪表等不同问题对我市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情况作了简要的介绍。华洋律师认为,社会外界的干扰、审判力量薄弱、法院工作压力大以及社会对于法院、法律权威的失信是导致目前司法行为不规范的主要原因。
华洋律师建议,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政府各部门及人民法院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施行。并以“征海”为例,提出应统一同一类型案件的司法程序、标准、方式的建议,避免不同区域出现同案不同办的现象。
会上,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孙桂真强调,我们要作好审判权的创新及试点工作,完善司法制度,加强社会政治建设,使其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强化对司法运行权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本次座谈会的圆满召开,对于我市今后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司法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文/孙小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