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业八年以上,人品正直,执业操守良好,无违纪记录;
2、具有非常丰富的刑事诉讼业务经验;
3、能够引领本所刑事业务的发展,具备带领团队的能力和品行;
4、具有共同发展理念,认同本所文化;
5、在其他律所担任合伙人,或者具有检察院、法院经历者优先。